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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其它] 违规调整教材不能止于“叫停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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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7-12 10:55:3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广东省江门市、海南省等地的中小学教材违规调整被教育部及时叫停。应该说,这是高层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表现,但事情显然不应就此止步。追究违规者责任,让此事制造者付出代价,是减少乃至杜绝类似行为的必要举措。

江门市无视教育部规定的教材调整程序,无视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主管部门对“2013年秋季学期各地仍沿用2012年使用的教材版本”的硬性规定,试图用一纸通知强行要求当地180多所学校放弃正在使用的英语教材,转向只有当地10余所学校在用的另一种教材,而且选择没有进入教育部审批手册的“起点册”,明显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九条“未经审定的教科书,不得出版、选用”的规定。到底有多大利益才会让决策者冒此风险?如果叫停之后没有后续调查,很难中止公众猜想和让公众信服,也无法还相关无辜者清白。

人们注意到,违规行为被叫停后,相关地方责任单位对违规行为的认识并未让公众满意。海南省有关部门只是称要“中止”此前的行为,只字不提是否违规;江门市虽然停止了调整教材行为,有关人士接受媒体采访却声称调整教材“合法合规”。言外之意是教育部“叫停”反倒显突兀,停止调整教材纯属无奈。

事实上,近年来违反教育部规定,在转发教育部审定书目时未能做到“完整”,甚至自行指定书目或压缩书目范围的现象时有所闻。2009年,四川省教育厅就曾擅自指定教材,引起多家出版社负责人集体“讨说法”。如今此类事件再次发生,并且是紧随教育部通知之后。如此明目张胆地前赴后继,谁能说与违规责任未能得到认真追究无关?

打破教材出版垄断的改革需要推进,但改革的有序性必须得到维护。在不该换的时候换教材、以不合规的程序换教材,充分说明这项改革任重道远。人们担心,没有责任追究的叫停会异化为纵容,使监管“按下葫芦浮起瓢”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,让违法违规者付出应有代价,才能刹住滥用权力之风,使教育出版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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